一、拌制、運輸及攤鋪施工——鄭州透水瀝青拌制、運輸及攤鋪施工
1、拌合站料廠要求。料堆應有硬化的傾斜鋪面,并且有足夠的排水系統(tǒng)以幫助從料堆中排水,裝載機駕駛員應從有太陽的傾斜面對上取料,并避免使用料堆底部的集料。避免不同類型的集料混放。并避免細集料過濕,影響從料斗中自由下落。粗集料應避免使用剛剛破碎的新鮮集料,新集料應旋轉一周以上才能使用,以防止瀝青混合料的剝離發(fā)生。
2、為保證連續(xù)施工,瀝青混合料拌和機生產量不能小于240噸/小時。拌和機必須配備計算機進行逐盤打印且具有二級除塵裝置,二級除法以后的回收粉不允許采用。
3、拌制要嚴格按照實驗配比進行拌和,瀝青用量在拌和過程中變化范圍不大于±0.3%。——鄭州透水瀝青拌制、運輸及攤鋪施工
4、瀝青混合料拌制時溫度宜在170℃~185℃。同時,應通過試拌確定混合時間。
5、混合料運輸時間宜盡可能縮短,運輸過程中應采取保溫措施,確?;旌狭蠑備仠囟炔坏陀?65℃。當溫度低于160℃時,混合料應廢棄。
鄭州瀝青路面碾壓
6、排水瀝青下面應鋪設封層防止?jié)B水。排水瀝青混合料攤鋪應采用機械攤鋪,要求攤鋪平整,不宜人工修整,攤鋪速度應控制在約3m/min,攤鋪溫度宜控制在175℃~165℃。
7、碾壓時,壓路機距離攤鋪機不宜過長?!?strong style="white-space: normal;">鄭州透水瀝青拌制、運輸及攤鋪施工
初碾、二次碾壓宜選用10~12t滾筒式壓路機,終碾宜選用6~10t多輪式壓路機或8~15t膠輪式壓路機。碾壓應采用靜壓方式,其方法與一般瀝青混凝土面層相同。初碾速度宜控制在2km/h,溫度應控制在160℃~140℃,復碾速度宜控制在3km/h,終碾速度宜控制在2km/h,溫度應控制在90℃~70℃。
8、鋪筑面層時,需對透水管進行保護,避免瀝青混合料堵塞透水管孔眼,確保透水性路面結構中的雨水能順暢地排至透水管。兩側排水邊溝應有足夠的坡度,確保排至邊溝的雨水能夠迅速排出。——鄭州透水瀝青拌制、運輸及攤鋪施工
9、瀝青混合料碾壓成型后,應避免車輛進入,直至終壓4h后或表面溫度低于50℃,且足夠堅硬后方可開放交通。
鄭州瀝青路面施工